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家庭暴力
涉外婚姻
婚前教育
离婚协议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家庭暴力
涉外婚姻
婚前教育
离婚协议书
子女抚养
离婚程序
婚姻效力
婚姻纠纷
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
婚内侵权
婚姻自由
首页
>
律师文集
>
子女抚养
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能否赔偿已支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
2015年1月2日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育费的复函》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付给的抚育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欺骗方支出的抚育费,应否返还,因问题比较复杂,尚需进一步研究。”
您可能也对一下文章感兴趣
1.变更抚养权的法定原因
2.深圳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3.子女抚养费的考虑因素
4.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
5.离婚后是否应替承担子女治疗的费用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848722878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