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家庭暴力
涉外婚姻
婚前教育
离婚协议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家庭暴力
涉外婚姻
婚前教育
离婚协议书
子女抚养
离婚程序
婚姻效力
婚姻纠纷
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
婚内侵权
婚姻自由
首页
>
律师文集
>
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债务纠纷处理
发布时间:
2015年4月25日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债权人能否以夫妻一方故意逃避债务为由撤销该协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无需行使撤销权。若一方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您可能也对一下文章感兴趣
1.两精神病青年无法共同生活 父母操办婚姻终解体
2.离婚后原有保单如何处理
3.夫妻离婚处分公司财产引起不当得利之诉
4.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忠诚协议”?
5.婚前财产是否参与遗产继承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848722878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