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夫妻离婚,对于共同生活期间所购买的股票应如何进行分割?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3日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48722878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