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17年8月6日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离婚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48722878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